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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街道铂悦府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庄桥街道铂悦府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由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2021]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落实资金保障,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714208元,建设规模:庄桥街道铂悦府雨污水管疏通、改造,部分市政及绿化修复,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
2.2招标范围:庄桥街道铂悦府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5714208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http://jiangbei.nbggzy.c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http://jiangbei.nbggzy.cn/)上发布。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15.231.208.175:6082/t9/)。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北环西路50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83021891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1楼1102室
联系人:张丽、田工
电话:0574-87256144、13586533039
传真:0574-87256144